仲裁庭如何告知开庭时间?当事人可否要求提前或者延期开庭?
发布时间:2022-8-28 来源:固原仲裁委员会
仲裁庭秘书应当在仲裁庭开庭三日前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。双方当事人经仲裁庭同意,可以提前开庭。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,可以在开庭前二日请求延期开庭,是否延期,由仲裁庭决定。
第一次开庭以后的开庭日期不受上述规定期限的限制。(已固原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为准,同上,需注意。)
发布时间:2022-8-28 来源:固原仲裁委员会
仲裁庭秘书应当在仲裁庭开庭三日前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。双方当事人经仲裁庭同意,可以提前开庭。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,可以在开庭前二日请求延期开庭,是否延期,由仲裁庭决定。
第一次开庭以后的开庭日期不受上述规定期限的限制。(已固原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为准,同上,需注意。)